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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康幼教集团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1来源:系统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一、项目编号AHKQ-20230825

二、项目名称宿州埇康幼教集团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深龙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4号楼408室

成交金额:7155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宿州埇康幼教集团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埇康幼教集团28所幼儿园安保服务

服务要求:每园2人,共计56人。

服务时间:2023年9月-2024年2月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凯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大市场小区5栋2501室,联系方式:15155786977。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埇康幼教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埇康幼教集团有限公司

   址:埇桥区北关街道唐园北区文化路与淮海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联系方式:18788898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凯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大市场小区5栋2501室

联系方式:15155786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1515578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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