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道东16#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外水接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HCG2019013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6日8时
开标日期:2019年12月26日9时
第一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名称: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宿州市淮河西路137号
成交金额:610858.12元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睿 张振 曹爽
采购人名称: yl34511线路中心
地址: 宿州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10楼
联系人: 王军伟
联系方式:177557815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大市场10#一单元2604室
项目负责人:夏雪吟
联系电话:15855736705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7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yl34511线路中心王军伟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10楼,联系电话:17755781558。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按程序执行。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1、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如有),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特此公告。
yl34511线路中心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