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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道东16#地棚户区 改造项目-外水接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26来源:系统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道东16#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外水接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HCG2019013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12168

开标日期:201912269

第一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名称: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宿州市淮河西路137号

成交金额:610858.12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睿 张振 曹爽  

采购人名称: yl34511线路中心

地址: 宿州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10楼    

联系人: 王军伟

联系方式:177557815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大市场10#一单元2604室

项目负责人:夏雪吟       

联系电话:15855736705 

公告期限:20191226日至20191227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yl34511线路中心王军伟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10楼,联系电话:17755781558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按程序执行。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1、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如有),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特此公告。  

yl34511线路中心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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