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及展览馆、皖北试验站亮化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AHWSCG-20190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2月27日
开标日期:2019年3月19日
第一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安徽信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88133.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安徽欧雅经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43323.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供应商:立塔(上海)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50176.00元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严亮,杨元元,李丽芳
采购人名称:宿州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10楼
联系人:范工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皖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两淮新城E2-8#1105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375079309
公告期限: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0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范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557-302356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宿州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皖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