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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六分开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6-12-07来源:系统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第一条 为优化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管分离、协调有序的建设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本级财政资金、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含国债资金)以及用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200万元以上),包括城市道路、房建工程、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和科教文卫体服务设施等。

第三条 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二)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三)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合同制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

(四)坚持突出重点、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 “六分开”是指按照建设管理自然流程,整合和分解为计划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管理、投资及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移交六大环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效推进项目建设。

(一)项目建设单位(业主)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防洪评价等专项报告;负责办理项目土地、规划、建设的报批手续;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负责向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登记移交。

(二)区财政局、区投融办、区属投融资公司负责制定年度投融资计划,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设投融资计划,做好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

(三)区发改委负责牵头编制年度项目实施建议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批复。

(四)区城乡规划局(市规划局埇桥分局)、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编制,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规划;提供土地保障、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条件、“一书两证”、规划验收,审批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

(五)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项目建设招投标的实施;负责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事项的招投标以及大宗建材的招标采购。

(六)区重点工程局负责接受项目建设单位(业主)的委托进行代建(有特殊工艺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政策限制的项目除外),项目建成后移交给业主单位。

第五条 监督管理

(一)区住建局、区人防办等负责工程质量、安全、人防的监督,建设行业不良行为记录备案,重大设计和施工等技术问题处理和查处,受理工程竣工备案等工作。

(二)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区国土资源局、区地震办、区水利局、区气象局等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对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估、防雷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防洪评价等专项报告组织审查批复。

(三)区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建设的控制价进行审计,并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审计和结算(决算)审计。

(四)区效能督查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建设的全程进行督查。

第六条 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详细实施细则,制定流程图,细化实施程序。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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